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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姿,1971年10月1日生于香港,演员、流行音乐歌手,为前无线电视(TVB)旗下女艺人。1985年,14岁的黎姿客串参演首部电影《开心鬼放暑假》,正式出道。1992年,正式加盟华纳唱片公司,前后共推出7张专辑,首张专辑《如果真的恋爱》获得金唱片销量奖,实现歌影视三栖发展。1995年,约满TVB后,回归影坛,出演《古惑仔》系列,5年间共拍摄11部电影。。2006年,因饰演《胭脂水粉》中“祝明蕙”一角,获得TVB周刊最强人气大奖。2007年,获颁中国电视十年杰出贡献奖和中国内地观众最喜爱TVB女艺人奖。
2007年,在完成其最后一部作品《珠光宝气》后,黎姿于2008年10月20日宣布全面退出娱乐圈,同年嫁给商人马廷强。
黎姿举家到新加坡旅游,她和丈夫带着三个女儿到人气景点环球片场玩足一日。黎姿婚后专心相夫教女,配合夫家低调的作风,夫妇鲜有结伴现身公开场合,为了保护三名爱女,今年4岁的一对双胞胎女儿也绝少曝光,一岁半的小女儿更是从未曝光,为了享受天伦,近日举家坐私人飞机,到新加坡展开五天四夜旅行,为了令三名年幼的女儿开心,景点主要是为小朋友而设的动物园、海洋馆和主题公园。同行还有多名亲戚及三名佣人,但黎姿同照料女儿和丈夫,眼见她忙来忙去,但脸上流露出幸福的笑容,就知道黎姿有多享受现在的生活。
据了解,黎姿自08年下嫁富商马廷强之后,两年抱三,2010年诞下双胞胎女儿家蔚、家镁,两年后再诞下小女儿Pegella,黎姿照顾女儿亲力亲为之余,又为弟弟黎婴的美容院扩展业务,对五光十色的娱乐圈毫不依恋。在香港娱乐圈,媒体一直对黎姿老公马廷强残疾持低调态度。而黎姿在与对方恋爱时也绝口不提富豪男友,甚至连结婚都十分保密,马廷强一向低调,更不愿躲在媒体曝光,所以在抱得美人归时,也不忘祝福爱人不能高调,再加上黎姿觅得情郎,就匆匆隐退,也难怪大家都不知道其与富豪的爱情。
黎姿甘愿嫁残障富豪马廷强三大原因
很多人不理解,身为TVB当家花旦的大美人黎姿为何嫁给了一个残疾人,更有甚者,称黎姿甘愿嫁残障富豪马廷强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依知情人士分析,应该不外乎以下三大原因:
其一,在黎姿看来,马廷强是她的真命天子。黎姿有过几段情史,与漫画家黄玉郎、富商许晋亨、夜总会大亨邓崇光、金融才俊庞维新等传过绯闻,但都无疾而终。而和马廷强交往7年,男方几度求婚,终于获得美娇娘点头的一个重要原因,在黎姿看来,马廷强才是她的真命天子,才是她的真爱。有一个很重要的“论据”,那就是,重点当时黎姿要照料弟弟起居、看管弟弟原有的皮肤中心生意、还得拍摄新剧《珠光宝气》,几乎筋疲力尽,马廷强一句“不要做了,我会照顾你一辈子”,让她感动万分,也意识到马廷强是个能托付终身的真爱。
其二,黎姿心存感激,甘愿嫁残障富豪马廷强。我们知道,几年前,黎姿的弟弟车祸脑部重创后,她顿时慌了手脚,当时幸好有马廷强在旁扶助,痴心的他不但四处找最好的医生,金钱方面也无上限资助。而黎姿特别爱她的弟弟,故而对马廷强心存感激,进而甘愿嫁给他。
其三,马廷强有钱,对黎姿想必也是一种诱因。应该说,黎姿决不是单纯为了钱而甘愿嫁残障富豪马廷强,因为黎姿有的是钱,但钱多不咬手,况且身为香港《东方日报》创办人马惜如之子,现投资控股、医疗事业,资产上亿港币的马廷强的确很有钱,而且黎姿的弟弟治病也需要钱。
马廷强背景介绍
马廷强(生于1956年),香港富豪,人称香港第二代跛豪,是香港“东方报业集团”创办人之一马惜如之子,身价上亿港币、有“残障富豪”之称,个性低调。2009年1月,与香港演员黎姿结婚。
其家族背景听起来令人咂舌。据悉,马廷强的马氏家族是毒贩家族,被证实涉及贩卖毒品及有三合会犯罪组织十四k背景,父亲马惜如被称为“白粉马”,叔叔马惜珍长期隐居台湾,是香港有名的大毒枭,数十年来一直被香港政府通缉。马廷强之父及叔叔马惜如、马惜珍,是现今仍在通缉中的大毒枭。而马氏家族的合法事业,在香港和全世界继续发达。马氏家族在英国的财产极多,在伦敦市中心金融区和西敏区拥有一整排的办公大楼。东方报业集团是他们事业成就最显著的一个实例。现在是远东最大的报业集团之一。
马廷强早年在东方报业集团担任要职,负责对外事务,所以与娱乐圈较为熟悉。1998年他离开报业集团,开设宝贵实业有限公司及港汇控股有限公司,一共在香港有6家公司,涉足投资、医疗以及慈善领域,而马廷强也逐步摆脱家族黑势力背景的影响。
虽然目前马廷强由于身体不便而没有具体参与相关生意,但是马廷强也积极参与很多社会活动,例如从事广东省内的政协组织的港澳台事务等活动,以参政议政的态度而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建设。至于东方报业的创建者马惜如与马惜珍兄弟,早年在英国辖下香港的陈年旧事,如今也甚少有人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