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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春丽,1951年2月17日生于河北省冀县,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国家一级演员、中国电影表演学会副会长。
1964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任广州军区战士歌舞团、话剧团演员。1977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进修班。1980年进入八一电影制片厂,从事电影表演工作。在影片《天山行》、《张铁匠的罗曼史》中饰演的次要人物。
1984年,宋春丽主演了《姐姐》和《家庭琐事录》两部影片,前者她饰演一个善良,勇敢,无私无畏,闪烁着母性光辉的红军女战士形象,后者她饰演一个热情势着,乐观向上的当代农村妇女形象,两个角色性格迥异,由此她开始为观众熟知。
1985年,宋春丽考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干部训练班深造,1987年,她在毕业作品《鸳鸯楼》中饰演了一个深爱丈夫又妒意十足的画家妻子形象,获得了第八届中国电影金鸡奖的最佳女配角提名。
1992年她还因《风雨丽人》荣获第十三届电视飞天奖最佳女主角奖,因《便衣警察》荣获第六届电视飞天奖的最佳女配角奖。
1994年宋春丽在电影《九香》中扮演一个普通农村妇女的,获得第十七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女主角奖。
1996年因《离开雷锋的日子》荣获第二十届“百花奖”最佳女配角奖,第四届长春电影节最佳女配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