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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4月28日,白晓燕尸体被发现,绑匪在撕票后,将尸体弃尸台北县泰山乡中港大排,法医杨日松相验后认为死亡已八到十天。
警方宣布,全面追缉在逃嫌犯陈进兴、林春生、高天民。此後警方陆续在各地展开大规模的追缉,三人也开始在岛内四处亡命。
陈进兴落网后,经由DNA的比对,证实他在逃亡期间,陆续犯下了19件以上的性侵害案件。
陈进兴在逃亡期间侵入民宅,强暴单独在家的妇女后,还大吃大喝一顿,拿走看得见的财物,还恐吓被害人如果报案,一定回来报复。
因此据办案人员透露,实际受害者可能远超过19人。1998年1月23日,板桥地方法院宣判,判决陈进兴五个死刑、两个无期徒刑,陈进兴的妻弟张志辉无罪,当庭获释。
白冰冰对此判决表示不满,认为正义未获彰显。
1999年10月6日,陈进兴枪决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