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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洁诉称,2012年6月1日,小洁向柴某提出和孩子一起过儿童节,并带孩子回老家。
为此两人发生争执,随后,柴某将小洁摁倒在地,殴打了小洁的头部。小洁同时用脚踢伤了柴某。后经鉴定小洁脑部为轻微脑震荡,身体多处有损失。
因双方感情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小洁于2012年7月18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3年8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柴某在家庭生活中,对妻子实施了一定的暴力行为及暴力威胁,判令柴某与小洁离婚,双方所生共同子女归小洁抚养。
柴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3年11月12日,北京市二中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今孩子仍未回到妈妈身边
二审判决生效后,小洁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小洁告诉记者,柴某至今仍未交出孩子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