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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福剑事件已经过去很久,但想起来好像又似发生在昨日。近日,清华大学教授郭于华就毕福剑事件发表了博文,以毕福剑事件来反思整个社会现象。
文/郭于华
央视著名主持人毕福剑在一次私人聚会时的餐桌说唱引起网上网下轩然大波,媒体上舆论滔滔,现实中后果严重。一次私人聚餐酿成一场公共事件,而且给当事人带来了可谓改变人生轨迹的影响。作为“社会事实”,其过程、意义以及所表现出的社会逻辑值得从社会学角度加以分析和讨论。
一、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
作为一个哲学与社会学概念,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相对于私人领域(private sphere),是指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一个公共空间,公民们应当可以在这个空间中不受强制和干预地自由讨论公共话题并参与公共事务。这一最早由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提出、经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文中进行了充分阐释的概念,在社会现实中和学术理论上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哈贝马斯更加关注确保“未失真的沟通(undistorted communication)”,他认为理想的公众演讲情形有四个有效性要求:理解、事实、适当和诚实,他宣称这四点相互联系并被证明。
这样一种公共领域是否应当具有中立性的问题,这取决于公共领域和政治(权力)领域以及私人领域是不是能够真正加以区分。只有前者和后两者真正分离开来,公共领域才真正具有中立性。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强调,私人问题或者个人利益的问题不应该进入公共领域并成为公共领域中讨论的问题。换句话说,公共领域不是用来保护私人利益的,而是要讨论共同的善——一个政治共同体中的人们所期待的美好生活是什么样的。在一个国家内部存在着无数的、相互交叉和重叠的微观的公共领域,几个人在一起喝咖啡、一群人对于地方政府行为的抗议(如垃圾焚烧)、几个人进行的学术讨论等等。通过这种交流,人们或者成为朋友,或者形成有共同爱好的群体。他们有时为了某种共同的利益而结合在一起,有时为了凝聚共识,沟通情感而结合在一起。在这种交流中,人们获得了新的生活体验,对社会生活获得新的理解。人们甚至会对“日常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编码”提出质疑或者重新编码。
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这样的概念通常是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公民社会的语境下界定的,对于中国人而言是相当陌生的,只在近年才逐渐为学界和公众了解。在相当程度上,这是由于中国传统社会并不是一个公私分明,群己界线明确的社会,而是一个以血缘为纽带、按照父系亲属制度决定人际关系的社会;即费孝通先生所概括的有着“礼治秩序”、“长老统治”、“男女有别”、“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等特点的“差序格局”的社会。这些社会结构性特征带来了公私不分、公权(政权、族权、父权等)对私人生活的干涉过多等。既缺少普遍主义的公德、又没有个人自由,是中国传统与制度文化的重要特点之一。
中国进入现代社会之后,公私领域不分,群己界线不明的状态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只是公权力的主体发生了改变——原来的小共同体被大共同体所取代,国家与集体(单位或公社)直接面对个体,并深入而透彻地直击私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原本就缺少空间的私人领域面对以国家和集体形式存在的大共同体,暴露无遗,无处可逃。个人的自由(包括隐私权)一直得不到尊重和保护,而这种情况在文革时期达到极致。完全属于个人私域的例如日记、通信、谈话,甚至想法、念头都被监督和控制,在家庭中甚至父母子女、夫妻之间的私密关系都在监视之列。例如,文革中许多人因私人通信、个人日记而被打成反革命导致家破人亡;私下谈话或某种个人观点的私下表达被举报披露,给当事人带来灭顶之灾。
中国式的公私不分一方面表现为公权力或公共舆论对私人生活的粗暴干预;另一方面则是个人对公共领域的极力回避和对公共事物的冷漠。后者是前者造成的,不受制约、没有边界的公权力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与教训,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很好地记取。
回到老毕事件这一话题,可以说是比较典型的公私领域不分的表现,是公权力对私人领域的进入和干涉。老毕在私人聚餐时的(模仿)唱段和评说,虽然涉及对前领袖人物的评价,但毕竟是相对私人领域中的调侃逗乐。老毕与熟人朋友的聚餐,虽然不同于家庭亲友构成的纯粹私域,其间也难免会涉及某些公共话题,但是,就其具体情境而言,仍然不属于公共领域中的活动,也没有让公众获知参与者特定的人际关系和谈话内容的意图。如若要把聚餐中的相关信息公布出来,必须征得所有当事人的同意。这样场合中的谈笑、调侃或嘲讽,迅速演变成公共事件并成为公众褒贬攻讦的话题,甚至导致当事人在现实中受到惩处并做出公开道歉,是非常不当的。它证明公权力依然在越界作为,依然严重侵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而在当下中国,这类人际交往交谈酿成公共事件也是屡见不鲜的现象。
同样值得我们思考的是,若在没有新技术、自媒体的时代,老毕这一类的私人聚会谈笑内容几乎是没有可能被非参与者获知的,更不可能酿成公共事件;然而在人人都可以利用自媒体、但对公私领域依然未加区分或概念模糊的情境下,其资讯行为的后果就难以预料。这也说明,新媒体、大数据时代,公私领域如何区分,个人权利如何保护,也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