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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岛败诉
永岛对高等法院的判决(2审)不服,再次申诉到最高法院,遗憾的是2002年2月8日申诉被驳回,维持2审判决,这次审判从1994年9月提出以来,1994年11月7日初审以来进行了将近8年。
虽然败诉但是8年的斗争并不是完全白费,首先,一审的判决中,和法官交涉的结果是可疑的繁美接受证人寻问,证言充满矛盾,这些都被记录了下来。
第二,通过上诉,一审判决理由中一部分被推翻,以及,高等法院终于认定尾崎丰的死因有疑点,一审判决中法官断定尾崎丰的死不是他杀。
而高等法院法官并没有下是“自杀”、“事故死”、“他杀”的定论,而是认定“原因不明,还有很多疑问”,而且关于毒品的量也有很大差别。
一审判决认定是“极少量”,二审则认定是“致死量的毒品”,“多量毒品”,也就是说承认了永岛主张的尾崎丰的死因是服用超过致死量的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