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频道 > 正文阅读 >
到案发后的第6日,即1999年1月5日下午,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处报告显示:于1998年10月离职的原天成大厦保安丁国礼的指纹、DNA和现场提取的一致,疑凶由此被锁定。
转多地追踪
丁国礼当年25岁,是湖北广水市人,离职前曾在天成大厦当了3年多的保安。刑警很快查到,丁国礼有一名徐姓女朋友,住在黄埔区沙部工业村的一间出租屋里。
办案刑警为免打草惊蛇,对其进行暗中监控。在监控过程中,刑警发现徐有次进入银行将大量港币兑换成人民币。
由于陈旭然被害时家里失窃过一笔港币,刑警对此情况引起警觉,在徐离开后便进入银行,通过内部程序,将那些港币调了出来,同时把她填写的单据和银行的录像作为证据。
越来越多的线索指明丁国礼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后经审查,丁国礼交代了自己攀爬入室盗窃,被屋主陈旭然发现后行凶杀人的作案事实。
1999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该案终审判决,以抢劫罪核准丁国礼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