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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夏天,受聘于西直门外的铁路员工子弟学校——北京京绥铁路扶轮中学担任音乐教员,受学校校长高尚之的委托,为学生创作了《詹天佑之歌》。东北大学临时驻地附近的西直门外的扶轮中学离游泳场不远,酷爱游泳的王荣庭经常和东大的学生游泳,每天在老北京西直门外原慈禧太后放船的船坞白石桥边集体听读《八月的乡村》。7月,王荣庭在北京幼稚师范为北京市城区大、中学校进步学生辅导、教唱《国际歌》《民先队歌》等进步歌曲。
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后,前往山西参加八路军“西北战地服务团”,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创作《老乡上战场》《风陵渡的歌声》《洗衣歌》等抗日歌曲。
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3月,转移到西安,编辑出版的《战地歌声》上有王洛宾创作的抗战歌曲30多首。5月,经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处长伍修权介绍,同塞克、萧军、朱星南、罗珊等5人去兰州,在兰州参加“西北抗战剧团”,前往甘肃、青海各地宣传抗日。改编《达坂城的姑娘》《青春舞曲》《虹彩妹妹》《曼丽》等民歌。此后,王洛宾和洛珊由八路军前方总政治部介绍到驻山西洪洞先万安镇由丁玲领导的西北战地服务团。这时,王洛宾和萧军相逢,同时相逢的还有作家萧红、欧阳山尊、刘白羽以及贺绿汀、聂绀弩、周巍峙、端木蕻良、丁玲的爱人陈明等人。在此期间,由塞克作词、王洛宾作曲,创作了《洗衣歌》《风陵渡的歌声》《老乡,上战场》等一批抗战歌曲。10月,王荣庭到达河南开封,与在北京大学生合唱团联欢时结识的北京艺术专科学校学生杜明远结婚,经杜明远发父亲杜继增介绍到西安,由西安八路军办事处又介绍到驻山西临汾刘村的八路军前方总部学员队,两人双双奔向抗日前线。为旅途方便,王荣庭改名王洛宾,杜明远改名罗珊,以兄妹相称。
1939年(民国二十八年),在新疆拍摄影片《祖国万岁》,与萨耶卓玛相识。之后,在青海创作、改编《在那遥远的地方》《半个月亮爬上来》《玛依拉》等民歌。
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在西宁任音乐教育工作,负责组建“青海儿童抗战剧团”,创作歌舞剧《沙漠之歌》及《送郎出征》《穆斯林青年进行曲》等抗战歌曲。
1941年(民国三十年),罗珊提出解除婚约。之后王洛宾又因共产党嫌疑而坐牢,在兰州监狱里待了三年。在狱中创作《蚕豆谣》《我爱我的牢房》《睡在戈壁滩上》等二十余首囚歌。最后,当时的国民党青海省主席马步芳写保书把他保了出来。
1944年(民国三十三年)5月,经多方营救出狱,回到青海继续从事音乐教育工作。改编《阿拉木汗》《可爱的一朵玫瑰花》《依拉拉》《曲曼地》等民歌。
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与妻子黄玉兰在西宁农村结婚,之后生育三子。
1949年9月,在西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随军进入新疆。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政治部宣传部文艺科副科长、新疆军区政治部文艺科科长、新疆军区歌舞团音乐创作员、新疆军区歌舞团艺术顾问等职。在张掖与王震将军共同创作合唱歌曲《凯歌进新疆》。12月任新疆军区文艺科长,编译《苏联最新歌曲集》,改编《哪里来的骆驼队》《我不愿擦去鞋上的泥》《在银色的月光下》等新疆民歌。
1951年6月,根据新疆军区要求,王洛宾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冬,妻子黄玉兰在北京病逝。
1952年2月,新疆军区军法处以散布谣言、长期逾假不归为由判处他两年劳役。服役期间,他完成了话剧《丰收》的谱曲并创作了一批歌曲。
1954年8月,被释放后,在南疆喀什二军文工团任音乐教员、创作员。改编《沙枣儿花香》《圆圆的》《美就美在眉毛上》等数十首民歌。
1957年,调任新疆军区文工团音乐教员、创作员。参与创作歌剧《战斗的历程》《无人村》。
1958年,参与创作歌剧《两代人》和音乐话剧《步步跟着毛主席》,同年被评选为全军先进文艺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