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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情自杀鲜为人知
“在人们的记忆里,这个曾经征服上海滩的一代名演员是因演进步电影遭迫害写下‘人言可畏’而自杀的。我以前也是这样的想法。”黄先生说,“但自从翻阅这本‘阮玲玉纪念专号’后,我感觉这样的观点不完全。为情所困也是导致阮玲玉自杀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很明显的一点就是从阮玲玉写给她的两个情人的遗书中感觉到的,拍电影遭白色恐怖的封杀,只是其一,再加上负情男人一个一个地对其婚姻的摧残、折磨,才使阮玲玉渐渐支持不住,从而选择以死来进行抗争的方法。”
16岁那年,她的母亲被女主人诬陷偷钱,赶了出来。少爷帮她们安排住所,抚慰着心灵受创伤的母女俩,也借这个机会表达了对阮玲玉的倾慕之情。希望嫁一个老实、温柔和多情的丈夫的阮玲玉被张达民外表的老成呆板而迷惑,献出了天真无邪的身心。虽然张达民是少爷,但他却没有拿出一分钱供养阮玲玉母女,阮玲玉也不在乎,她需要的不是他经济上的资助,而是爱情的忠贞不渝。但是这也很难做到,张达民一次次拖延着与她结婚的事情,却一次次伸手向她要钱,并一次次将钱花在赌博上头。他还几次携款逃走,让阮玲玉去还债并忍受难堪。
阮玲玉对他一直存着希望,她希望张达民能像《故都春梦》里的男主角一样浪子回头,她觉得自己能够感化他。可是幻想总是很容易破灭,张达民公然表示只是看中阮玲玉长得漂亮,将她当做姨太太,高兴时叫她服侍服侍,解解气。张无情的话语彻底击碎了她不堪一击的梦,为此,她曾服毒自杀未遂。之后不久,她与茶叶商唐季珊相识。唐季珊趁机追求她,她与张达民分手而与唐季珊同居。后来她认识到自己被唐玩弄了,力图改变自己的命运。这时,张、唐二人为她打起官司来。于是,社会上各种流言蜚语向她袭来,黄色报刊的攻击,婚姻上的不幸,社会舆论的压力,使阮玲玉于1935年3月7日晚带着遗恨服毒自杀,留下“人言可畏”的两封遗书。
人言可畏何惜一死
张达民、唐季珊是真凶吗?从黄先生提供的“阮玲玉自杀史记”的遗书中表明,张达民、唐季珊并非杀害阮玲玉的真凶。阮死前致唐季珊的绝笔说:“我真做梦也想不到这样快,就会和你死别,但是不要悲哀,因为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请你千万节哀为要。我很对你不住,令你为我受罪。现在他虽这样百般地诬害你我,但终有水落石出的一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看他又怎样地活着呢。……另有一封信,如果外界知我自杀,即登报发表,如不知请即不宣为要。”那封给报馆的信则说:“我不死,不能明我冤。我现在死了,总可以如他心愿;你虽不杀伯仁,伯仁由你而死。张达民我看你怎样逃得过这个舆论;你现在总可以不能再诬害唐季珊,因为你以(已)害死了我啊。……我现在一死,人们一定以为我是畏罪。其是(实)我何罪可畏,因为我对于张达民没有一样对他不住的地方,别的姑且勿论,就拿我和他临别脱离同居的时候,还每月给他100元。这不是空口说的话,是有凭据和收条的。可是他恩将仇报,以冤(怨)来报德,更加以外界不明,还以为我对他不住。唉,那有什么法子想呢!想了又想,惟有以一死了之罢。唉,我一死何足惜,不过,还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罢了。”
追星族也有责任
阮玲玉之死曾经轰动整个上海。据《阮玲玉传》的作者黄维钧说:阮玲玉自杀身亡的消息传出后,从3月9日清晨开始,前来瞻仰她的遗容的人成群结队,三日内达十余万人,把万国殡仪馆所在地胶州路挤得水泄不通。由于拥挤过甚,送葬队伍行进缓慢,从胶州路到墓地二十来里路,足足走了3个小时还不到一半路程,只好中途叫来汽车,把灵柩和送葬的亲友、同事运到墓地。一个影星之死竟然会引起如此空前绝后的震动,一个毫无自卫能力的弱女子竟然会激起如此巨大的社会反响!
在阮玲玉死后一个多月,沉疴在身的鲁迅先生化名赵令仪,发表了《论“人言可畏”》一文,深刻地揭示了阮玲玉悲剧的根源所在:新闻之黑暗,司法之流弊,小市民的无聊心理,以及种种阿Q式的优越感,归根到底那是个“驱人于自杀之途的环境”。自然,触发阮玲玉悲剧上演的是张达民对她的指控和唐季珊对她的情感欺骗,张与唐是直接导致阮玲玉自杀的两个人,这是没有疑义的。但是,“倘使对于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辞,不发一矢,而但向‘弱者’唠叨不已,则纵使他如何义形于色,我也不能不说———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实乃是杀人者的帮凶而已”(鲁迅《花边文学·论秦理斋夫人事》)。难怪当时就有人感叹:“广大的影迷们啊,殊不知正是你们杀死了阮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