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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烈第二段婚姻——罗大佑
于是,她投奔了久违的恋人罗大佑,一个20多岁就认识,30岁在香港重逢、相恋的情人。搬进他的花园洋房后,李烈开始过着两个人的生活,随着罗大佑往来美国、香港,进录音室灌唱片、出辑。
42岁那年,他俩十分低调地完成结婚手续,这段婚姻更短,只维持1年。
尽管离婚已3年,讲到罗大佑,李烈的泪水还是决堤。
她请求记者不要追问为什么她非离开那个“家”不可,“我想,从情人、夫妻到发现他像我的孩子,就是这样,我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几乎不再说话,我知道自己再也待不下去了。”
离开罗大佑时,李烈身边没有值钱的家当。据侧面了解,李烈和罗大佑相处的那些年,没跟他要过生活费。
他三餐吃什么,她就吃什么,也没买过首饰、珠宝,所以当离婚后她试着为自己找个窝时,还是硬着头皮跟朋友借了些钱才租到房子。
“30岁以前,我是个不用大脑的女人。42岁那年,我深深体会这一生不可能找到像父亲一样的男人。2次婚姻让我明白一件事,自己爱自己比任何人爱自己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