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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琼瑶和于正之间的侵权案一直都备受关注,审判结果也一直受到期待。记者18日获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台湾著名作家、编剧琼瑶诉大陆导演、编剧于正侵犯著作权一案已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于正向琼瑶道歉,被告方赔偿原告500万元。
其后,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琼瑶。她在受访中畅谈维权心路历程,并对知识产权保护、编剧中心制发展等焦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问:对法院的二审判决如何看待?
琼瑶:等待的过程对我而言是漫长而煎熬的,但我始终抱定一个坚定的信念,就是相信法律能够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在获知二审判决结果的那一刻,我心情十分激动。这不仅仅是对我个人权益的维护,也是对所有原创作者的尊重。
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139名编剧对您进行了声援,是吗?
琼瑶:这场官司,我本以为我会像堂吉诃德一样傻气而孤独。没想到,这139位编剧居然“联署”支持我!那天,我太震撼太感动了,知道我不再孤独,不由自主就湿了眼眶。我相信,他们在更深层次是在支持一个干净的、没有抄袭剽窃的编剧环境,用声明中的原话是“在维护编剧职业尊严”。
问:通过这次的维权,您有何感悟?
琼瑶:文艺作品本身是一种全新的创造,是创新的体现。一部好作品凝聚的可能是一位编剧的青春、经历、激情、热忱和才华,背后是多少年的积累和不间断的学习。好的文艺作品一旦出现,可能会影响几代人,甚至改变许多人的命运。因此,对于原创作者的辛勤劳动,应当予以尊重。
近些年来,大陆越来越重视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让人欣喜。但也要看到,我们的维权之路仍然相对比较艰难。如果可以,我希望今后能够有更多的途径去解决或帮助协调解决侵权事宜,而不仅仅只靠编剧一人之力。
问:近年来,大陆的影视剧事业发展迅速,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
琼瑶:近年来,大陆影视发展迅速,涌现出一批优秀的艺术作品和文艺人才,这些都为编剧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一些隐忧。比如说编剧行业的两极分化问题,年轻的编剧待遇和收入相对较低,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再比如就是原创的优秀作品相对较少,一些商业机构和个人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缺乏了对作品质量的把关。这些问题都需要我
问:如今,两岸在影视剧制作上合作频繁,您对两岸合作及两岸题材作品的合作有何建议?
琼瑶:我到大陆拍戏已有26年时间,对两岸的影视合作有一些自己的看法。未来,两岸的艺术精英们可以在很多领域开展更为深入的合作和交流,比如古装戏。两岸有共同的历史文化渊源,作品拍摄出来更容易产生共鸣。
谈到建议,我想对于古装剧的拍摄方面,可否减少一些严格的考据?比如外国的影视作品,可以说“从前有一个国王……”,然后展开戏剧,至于是什么国王、哪一国的国王以及哪一个年代的国王,不会去深究。我们现在写古装戏要考据朝代、考据帝王,还要考据官位币制,最后卡在“篡改历史”的顾虑下,可能就被制作公司放弃了。最近,终于看到一部“架空时代”的古装戏《琅琊榜》上了卫视黄金档,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